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营业收入、成本等损益类科目取得证据不全面,缺少截止性测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4.未确定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在审计计划中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5.库存现金未监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6.现金流量表未进行实质性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五、临沂中昊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详实。 2.三级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实施及记录不够完整。 3.审计工作底稿中缺少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等工作底稿。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缺失。 4.库存现金未实施监盘程序,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往来项目未实施函证程序,实物资产的监盘程序未实施、损益类项目的截止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实质性程序未实施。 5.管理层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会计师姓名。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临沂XXXX有限公司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临沂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水泥制品加工、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9]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9年4月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定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的审定财务报表无相关人员签章。 2.财务报表:(1)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未披露上年数;(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的会计期间应为“2018年度”,报表错列为“2018年12月”。 3.财务报表及附注:(1)七、1固定资产和七、2在建工程中期初余额与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数和期末余额的数据之间不勾稽;(2)未披露所得税费用。(3)未披露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内容。 4.审计工作底稿:(1)管理层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会计师姓名。(2)审计业务约定书未填列收费金额。(3)未进行业务承接或保持评价,未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的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计划和拟进一步实施的审计程序。(4)未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无试算平衡表和与现金流量表内容相关的底稿,无审计工作总结。 5.部分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完整,对所有科目均未进行凭证抽查。 (1)货币资金 ①未对银行存款账户执行函证程序;未获取银行开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核对;被审计单位账面仅1个银行账户,未就该存款账户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判定是否应对存在的未达账项进行审计调整。 ②未打印企业征信报告并落实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对外抵押、担保与被担保事项等。 ③对货币资金没有进行截止性测试,也未检查并判定期末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期末应收票据145万元,未对票据进行盘点,也未检查和披露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情况。 (3)未对各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也未检查大额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4)存货期末余额418.89万元,未获取或编制各类存货明细表,未抽查存货明细账并检查是否与仓库台账、卡片记录相符。未检查被审计单位成本核算方法并执行原材料、库存商品计价测试,也未编制生产成本倒轧表。未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也没有进行减值测试以判定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 (5)固定资产原值年初为0,年末1085.05万元均为本年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及各类设备,未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未检查并取得固定资产的相关权证,也未抽查本年固定资产增加情况。账面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没有提取折旧,审计也未对固定资产应提取的折旧进行测算和补提。 (6)对存货、固定资产均未实施盘点程序。 (7)应付职工薪酬底稿中未检查工资、福利费和各类社会保险的计提与缴纳情况,也未将各类薪酬发生额与对应的成本、费用发生额进行核对。 (8)未抽查各类税费的提取、缴纳凭证,也未获取各项税费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并对各项税费的提取额进行测算及分析性复核。 (9)实收资本年初余额为0,本年新增1000万元,未检查实收资本入账凭证并取得与新增资本相关的证据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