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底稿中未列示各业务类别的营业收入、成本明细情况,未将本年收入、成本发生额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并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异常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具体变动原因,未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和订单、发货单和签收单以及货款回收情况等,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是否存在跨期均未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 (11)未抽查大额期间费用的凭证发生情况,也未对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以判定是否存在费用跨期现象。 (12)未获取并检查上期所得税汇缴表以判定是否存在影响未分配利润的事项,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也未根据利润总额以及各类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测算和审计调整。 报告2:山东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山东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18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5月25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定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财务报表及附注部分内容披露不够完整。(1)未披露利润表相关项目的上年数。(2)未披露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内容。(3)未披露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长期借款明细情况(4)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 2.无与现金流量表内容相关的底稿。 3.缺少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底稿、风险评估工作底稿,缺少试算平衡表,审计总结工作底稿。未确定重要性水平,未根据重要性水平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数量。 4.三级复核工作记录未采用签名的方式而是加盖个人私章,未签署各级复核意见。 5.管理层声明书未致送2名注册会计师。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每个科目仅编制了审定表、明细表。主要问题表现在: (1)货币资金:2017年年末库存现金余额16172.21万元,未实施现金监盘程序,对报表日库存的大额现金未结合期后入账情况进一步检查期末是否存在白条抵库并判定应否进行审计调整,对货币资金也没有进行截止性测试。2017年年末银行存款余额8812.01万元,对银行存款科目获取的资料不足。 ①未对各银行存款账户执行函证程序; ②未获取银行开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核对; ③被审计单位账面共2个银行账户,未就全部存款账户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判定是否应对存在的未达账项进行审计调整。 未打印企业征信报告并落实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对外抵押、担保与被担保事项等。未检查并判定期末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未对各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也未检查大额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3)存货期末余额71521.27万元,未获取各类存货明细表,未抽查存货明细账并检查是否与仓库台账、卡片记录相符。未检查被审计单位成本核算方法并执行原材料、库存商品计价测试,也未编制生产成本倒轧表。未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也没有进行减值测试以判定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21384.08万元,未编制长期股权投资占比情况,未获取投资相关文件。未检查减值情况。 (5)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939.34万元,未检查并取得固定资产的相关权证,也未抽查本年固定资产增加情况。未对累计折旧进行测算。 (6)长期借款期末余额2363.58万元,未打印征信报告,未获取长期借款合同,未实施函证程序,未对利息进行测算。 (7)实收资本:未取得并查看公司设立批文、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8)应付职工薪酬底稿中未检查工资、福利费和各类社会保险的计提与缴纳情况,也未将各类薪酬发生额与对应的成本、费用发生额进行核对。 (9)应交税金:未抽查各类税费的提取、缴纳凭证,也未获取各项税费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并对各项税费的提取额进行测算及分析性复核。 (1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底稿中未列示各业务类别的营业收入、成本明细情况,未将本年收入、成本发生额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并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异常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具体变动原因,未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和订单、发货单和签收单以及货款回收情况等,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是否存在跨期均未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 (11)未抽查大额期间费用的凭证发生情况,也未对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以判定是否存在费用跨期现象。 (12)未获取并检查上期所得税汇缴表以判定是否存在影响未分配利润的事项,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也未根据利润总额以及各类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测算和审计调整。 报告3:XXXX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XXXX材料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一、出口商品目录:本企业自产的碳化硅、棕刚玉、白刚玉、磨料磨具、聚乙二醇及其相关技术。二、进口商品目录: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三、光伏组件销售。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五、电力器材、五金、电器设备、仪表、消防器材、建材销售。六、电力营销。七、电力工程施工。八、碳化硅陶瓷生产、销售。九、金刚石微粉、金刚线、硅料、金属硅、金刚石、镍饼镍珠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01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1月12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上期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