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利润表上期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短期借款13040万元仅披露借款单位,未列示期限、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 3.二级复核无复核意见;管理层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无负责人签字;业务约定书未签字。 4.无初步业务工作底搞,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试算平衡表,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库存现金未盘点,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未打印信用报告,未抽查凭证。 (2)应收票据未复印票据存根,未进行期后收款测试,未抽查凭证。 (3)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4)其他应收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5)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6)存货未监盘,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未抽查凭证。 (7)长期股权投资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抽查凭证。 (8)固定资产未监盘,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未复印原始单据,未抽查凭证。 (9)在建工程未检查重要工程合同,未抽查凭证。 (10)无形资产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摊销测算,未抽查凭证。 (11)短期借款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抽查凭证。 (12)应付票据未检查相关协议,未抽查凭证。 (13)应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4)应付职工薪酬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未抽查凭证。 (15)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未抽查凭证。 (16)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取得验资报告,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抽查凭证。 (1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8)营业税金及附加未进行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9)期间费用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比对分析,未抽查凭证。 (20)所得税费用未测算比对。 报告4:莒南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莒南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生产草、柳、木、竹、棕、藤、皮革、纸、布、麻、植物秸杆工艺制品;销售自产产品。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10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3月31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上期金额。 2.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利润表上期金额,未披露资产负债表期初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短期借款4624.67万元仅披露借款单位,未列示期限、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 3.二级复核无复核意见;管理层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 4.无初步业务工作底搞,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试算平衡表,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库存现金(李春兰个人卡)、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未打印信用报告,未抽查凭证。 (2)短期投资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3)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4)其他应收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5)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6)存货未监盘,无明细,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未抽查凭证。 (7)长期债权投资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复印存根,未抽查凭证。 (8)固定资产未监盘,无明细,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未复印原始单据,未抽查凭证。 (9)无形资产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摊销测算,未抽查凭证。 (10)短期借款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抽查凭证。 (11)应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2)预收账款未函证,无明细,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3)应付职工薪酬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未抽查凭证。 (14)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未抽查凭证。 (1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6)营业税金及附加未进行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7)期间费用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比对分析,未抽查凭证。 (18)投资收益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19)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无明细,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20)所得税费用未测算比对。 报告5:临沂XXXX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临沂XXXX工程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临中昊会审字[2018]第016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5月21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陈常英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三)主要问题 1.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上期金额。 2.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利润表上期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短期借款77万元未披露借款单位、期限、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 3.二级复核无复核意见;管理层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 4.无初步业务工作底搞,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试算平衡表,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实质性工作底稿执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未打印信用报告,未抽查凭证。 (2)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3)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4)存货未监盘,无明细,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进行减值测试,未抽查凭证。 (5)固定资产未监盘,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未抽查凭证。 (6)短期借款未函证,未检查相关协议,未进行利息分配测算,未抽查凭证。 (7)应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8)预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余额及发生额分析,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9)应付职工薪酬未执行审计程序。 (10)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未抽查凭证。 (11)实收资本未取得验资报告,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抽查凭证。 (1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无明细,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抽查凭证。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未进行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4)期间费用未检查相关协议文件,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比对分析,未抽查凭证。 (15)营业外支出无明细,未检查相关文件,未抽查凭证。 (16)所得税费用未测算比对。 报告6:临沂XXXX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临沂XXXX有限公司 2.公司或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经营范围:劳务派遣。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临中昊会验字[2018]第027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8年11月2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云生、韩继廷 4.验资业务类型:设立验资 (三)主要问题 1.验资报告后附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无事务所盖章和签字会计师签章,验资事项说明无事务所盖章。 2.验资事项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注册会计师姓名。 3.未编制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 4.无被审验单位对出资者出具的收取投资款的收据。 5.无全体出资者指定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文件。 报告7:临沭县XXXX艺术馆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临沭县XXXX艺术馆 2.公司或企业类型:民办非企业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临中昊会验字[2019]第003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1月25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秋王希贵 4.验资业务类型:设立验资 (三)主要问题 1.验资报告后附的开办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无事务所盖章和签字会计师签章,验资事项说明无事务所盖章。 2.验资事项声明书未填列1名致送注册会计师姓名。 3.未编制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 4.银行询证函未获取原件、无被审验单位对投资者出具的收款收据。 5.无全体出资者指定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文件。 6.获取的企业信息、公司章程均为临沭县荷春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未获取被审验单位的公司章程及经营场所证明。 六、滕州理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审定财务报表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章。 2.管理层声明书未填列2名致送注册会计师姓名。 3.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内容。 4.大部分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滕州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滕州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 2.所属行业: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滕理会审字[2018]第45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2月22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新宇、刘福宽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3年 (三)主要问题 1.三级复核无签发日期,无复核意见。 2.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 3.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完整。未披露现金流量表内容,未披露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金额,未披露利润表项目上期金额,未披露持续经营、关联方、期后事项、报表报出日等内容。 4.未确认重要性水平;未进行风险评估,无总体审计策略。 5.无审计总结,无与管理层沟通记录。 6.业务约定书未约定收费金额及方式;管理屋声明书未列明注册会计师,签发日期距报表日间隔时间长。 7.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不完整。主要问题如下: (1)银行存款未函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将银行对账单与日记账双向核对,未打印信用报告。 (2)应收票据未复印票据存根,未进行期后收款测试,未抽查凭证。 (3)应收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4)预付账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5)其他应收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测算坏账准备,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6)存货未与采购合同、出库单双向核对,未进行出入库截止测试,未编制成本倒轧表,未进行减值测试。 (7)长期股权投资未抽查凭证,未检查协议。 (8)固定资产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权证,未进行折旧测算,未检查减少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是否正确。 (9)在建工程无明细表,未检查重要的工程合同,未抽查凭证,未检查是否符合转固条件。 (10)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测算。 (11)长期待摊费用无明细表,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摊销测算。 (12)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未函证,未划分账龄,未标注关联方,未进行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13)应付职工薪酬未附工资表,未检查保险的计提,未将薪酬与费用支出核对。 (14)应交税费未取得纳税申报表,未进行各税种测算。 (1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无明细表,未进行毛利率分析、单位成本分析,未进行发生、完整性、截止测试,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 (16)营业税金及附加未测算比对,未抽查凭证。 (17)销售费用未执行审计程序。 (18)管理费用无明细表,未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未进行截止测试。 (19)财务费用未抽查凭证,未进行截止测试,未进行分析性复核。 (20)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未执行审计程序。 (21)所得税费用未执行审计程序。 报告2:滕州市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滕州市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生产、销售:小麦粉、挂面;粮食收购、销售;销售:杂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仓储服务。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滕理会审字[2018]第4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意见 3.报告日期:2018年1月1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典耀、曹新宇 5.重要性水平:未确认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3年 (三)主要问题 1.三级复核无签发日期,无复核意见。 2.审计报告未采用新格式,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无事务所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