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3.预付账款未实施函证程序,直接实施替代测试且无不实施函证程序理由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报告5:山东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山东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质量检测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荷友会审字(2019)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非标意见请摘录原文):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9年2月18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5.重要性水平:未评估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2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姜广力22年、薛凡赞15年 (三)主要问题 1.未确定财务报表层次、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在审计计划中未按一定标准确定报表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未列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未列示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较小金额错报的累计结果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相关规定不符。 2.货币资金未函证 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3.库存现金、固定资产未监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4.应收账款未实施函证程序,直接实施替代测试且无不实施函证程序理由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营业收入未进行分析也未进行截止性测试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一)风险评估程序;(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三)实质性程序。 报告6:菏泽市牡丹区XXXX教育中心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菏泽市牡丹区XXXX教育中心 2.公司或企业类型:非盈利社会组织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菏友会验字(2019)第014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3月21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4.验资业务类型:新设 (三)主要问题 1.验资报告无注册会计师签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十条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未取得银行询证函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章第十四条对于出资者投入的资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审验:(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和货币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报告7:山东XXXX开发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概况 1.被审验单位名称:山东XXXX开发有限公司 2.公司或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旅游开发,旅游项目策划服务,旅游管理服务及旅游信息服务,景区内旅游等。 (二)被检查的验资项目概况 1.验资报告文号:菏友会验字(2019)第008号 2.验资报告日期:2019年3月13日 3.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广力、薛凡赞 4.验资业务类型:首次出资 (三)主要问题 “验资报告”及“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只有注册会计师盖章而无签名,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十条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相关规定不符。 三、定陶百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业务项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披露不够完整、详实。审计业务约定书内容填写不完整。 2.三级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实施及记录不够完整。 3.审计工作底稿中初步业务活动、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等工作底稿过于简单。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缺失。 4.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往来项目未实施函证程序,实物资产的监盘程序不到位、损益类项目的截止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实质性程序实施不够完整。 抽查报告的具体检查意见: 报告1:菏泽XXXX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概况 1.被审计单位名称:菏泽XXXX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太阳能金属支架生产、加工、销售 3.经济性质及企业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无 5.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二)被检查的审计项目概况 1.报告文号:定百会审字(2018)第003号 2.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3.报告日期:2018年3月12日 4.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运全、王显强 5.重要性水平:无 6.被检查事务所为该被审计单位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年限:1年 7.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年限:张运全18年、王显强23年 (三)主要问题 1.重要性水平 未见制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二章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第六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2.未见审计策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一章第四条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报告附注日期与报告正文日期不一致 4.货币资金 (1)现金盘点表无盘点人签字、监盘人签字; (2)银行存款未实施函证程序、未取得银行对账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5.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未实施发函程序,且未实施替代测试。 6.应收票据未盘点 7.存货 (1)无存货监盘计划,盘点小结,存货盘点表无盘点人、监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