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将在基金发售结束后进行基金份额自动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6、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指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 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47、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指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 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48、每份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 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而言,指 1.000 元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富 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 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定的计算公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参考净值、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过程 57、标的指数:指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日/天:指公历日 61、月:指公历月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3、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64、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5、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6、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7、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本基金相关份额的行为 68、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9、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70、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 2 份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在发售结 束后按 1:1 比例自动转换为 1 份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 1 份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行为 71、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72、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富国 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与 1 份富国 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行为 73、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富国 新能源汽车 A 份额与 1 份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2 份富国新能源汽 车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74、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约 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本基金将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设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至第一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基准日(含该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原则上为每年的 12 月 15 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详见本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期间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此后,将以每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重新设定该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富国新能源汽车 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富国新能源汽车 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该等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 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注册资本:5.2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20 年 01 月 20 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