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其中,富 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 比例不变。 二、 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配对转换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全部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按照 1:1 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 根据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富国 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50%,富国新能源汽车B 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50%,且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与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或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 源汽车 B 份额。投资者可按 1:1 的配比将其持有的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 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申请合并为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后赎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