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消费不旺的问题仍较突出,抑制房地产涨价和高销量增长,保证车市消费的合理增长的联动意义重大。1-7月车市消费增长是7月的国六去库存,而未来汽车消费额度巨大,拉动消费龙头效果突出。2018年高基数压力难以改变,2019年应该有政策支持汽车消费。尤其是房地产2019年持续高涨,车市严重低迷。 综合看刺激汽车消费是改善制造业的重要机会,应该进一步落实刺激汽车消费政策。 三、汽车行业环境分析 1、国家层面政策分析 财政部发布最新车辆购置税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政策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公告中指出,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纯电动轻型货车不得限行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表示,为便利货运车辆通行,将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 工信部:发布2019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工信部官网发布《2019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其中重点谈到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急需标准制定,加强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与产业协作。主要工作包括三个方面,落实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及动态完善标准体系、系统布局技术领域及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履行国际协调职责并加强标准交流与合作。 工信部:发布第4批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 工信部近日在其官网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4批)》,共包括74户企业的238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68户企业221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7户企业12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4户企业5个型号。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工信部官网公布了《2019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重点在电动汽车安全、电动汽车能耗、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加氢系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制定方面展开研究。此外还指出要及时更新电动汽车标准化路线图,适时修订《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 工信部:回应水氢汽车,不能销售上路行驶 针对水氢发动机事件,工信部于7月27日作出回应。工信部表示,截至目前,仍未收到青年汽车公司该车型的产品准入申请,该车型未获得产品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目前这款车型不能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 工信部: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安全标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今日在京召开,会议要求,面对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势,下一步,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召回管理工作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标准,提升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水平;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能力、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韧性,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工信部:将全面开展自动驾驶相关标准制定 盖世汽车讯,由工信部官网获悉,7月15日,为加快自动驾驶相关标准制定,并将有序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制定,装备工业司组织全国汽标委编制了《2019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旨在协同开展汽车网联相关标准制定,并深入参与联合国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法规协调,加大国际标准的参与广度与深度。 工作要点中提到,工信部将完成驾驶自动化分级等基础通用类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特定条件下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方法及要求等标准的立项,启动自动驾驶数据记录、驾驶员接管能力识别及驾驶任务接管等行业急需标准的预研,积极组织开展商用车辆列队跟驰等重要标准的测试验证,组织编制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和性能评价指南等指导性文件。 工信部:强调新能源汽车安全,整车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工信部近日召开了一场主题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强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技术研发和测试验证,提升整车结构、电动底盘、高电压系统等安全设计水平,严格车辆出厂检测,确保生产一致性和整车质量安全,向市场提供既先进又安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同时,还要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运行监管责任,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在用车辆安全。 规范取退分时租赁押金管理办法出台 7月16日,交通运输部宣布,由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6部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对共享汽车押金的收取、退还等做出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指出,汽车分时租赁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个人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30000元。。 国办转发13部委《意见》促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无车承运等为重点,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 三是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鼓励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国务院: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