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基金促销计划可针对特定地域、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人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份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申购金额为10,150元,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 (1)如果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那么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150/[1+1.5%]=10,000元 申购费用=10,150-10,000=150元 申购份数=10,000/1.2000=8,333.33份 (2)如果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那么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金额=10,150元 申购份额=10,150/1.2000=8,458.33份 2、基金赎回支付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人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 赎回份额 × 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人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 赎回份额 ×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假定投资人购买本基金,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投资人赎回10,000份,持有期为6个月,则: (1)如果投资人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1.2000元×10,000=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元 赎回金额=12,000-60=11,940元 (2)如果投资人在募集期认购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1.2000元×10,000=12,000元 后端认购费用=10,000×1.0000×1.8%=180元 赎回费用=1.2000元×10,000×0.5%=60元 赎回金额=12,000-180-60=11,760元 (3)如果投资人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1.2000元×10,000=12,0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1000×1.8%=198元 赎回费用=1.2000元×10,000×0.5%=60元 赎回金额=12,000-198-60=11,742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工作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 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十、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申购申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