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发展措施: 1.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和《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在现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中,增加有利于维护青少年普遍性权益的内容;加强涉及青少年发展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监督检查。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残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校园不良贷款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针对在校学生的欺诈行为。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展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具有辽宁特色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逐步形成,青少年涉案涉罪数据逐步下降。发展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大力推进普法教育,使青少年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配备,积极开拓第二课堂,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制度化常态化组织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培育普法优秀志愿者团队。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能力建设,完善校园异常信息收集、研判、处理机制,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及时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清理和整顿社会文化环境,坚决查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青少年出版物。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关爱帮扶、处置干预的联动反应机制。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区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在县级全面推行并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改革入学程序,强化师资和经费保障,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扶残助残、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相关规定和配套衔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落实相关特殊保护制度。做好未成年犯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时衔接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发展措施: 1.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青年基本生活,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服务保障政策和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大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和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助残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