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大气网讯:日前,厦门发布《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全文如下: 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9年修订) 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生态环境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等。 1.2.2福建省及本市相关文件 《福建省环保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环保大气〔 2018〕15号)、《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修订版)、《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厦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200,即污染级别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天气。对因沙尘天气造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各级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导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绿色出行,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 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实时监测,加强重要监测设施建设和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空气环境监测相关信息,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分级预警,分类管控。按照大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建立不同预警等级,并按照不同污染物类别采取不同的响应措施,做到及时快速、精准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负责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厦门市人民政府成立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政园林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执法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厦门海事局、民航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集团等市直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组成。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市级单位和部门为市指挥部成员。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 2.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工作。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 1.适时修订《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2.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库。 3.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 4. 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5.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根据应急指挥部授权,负责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8.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或方案,并报应急办备案;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和本预案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办报送进展信息。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见附件1。 2.4专家咨询机构 根据本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应急指挥部聘请气象、大气化学、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多领域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应急办负责联系。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急专家组对重污染天气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预警等级等作出科学研判,为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警 3.1预警分级 根据《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时。 3.2预警发布 3.2.1监测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