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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生态环境部向8省市发函重污染天气预警,石材恐将延期、涨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29
摘要:国庆将临,近日来全国各地环保动作频繁:生态环境部发布了8个省市大气污染的通报!环保督察入驻了四川、安徽!山东、浙江又开展矿山大检查!28个省即将停工停产6

国庆将临,近日来全国各地环保动作频繁:生态环境部发布了8个省市大气污染的通报!环保督察入驻了四川、安徽!山东、浙江又开展矿山大检查!28个省即将停工停产6个月!石材发货或将延期、涨价!这......

导语

昨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9月25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大气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大部分地区、河南全境、山东大部分地区以及江苏、安徽北部部分城市。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山东、河南、河北、山西等地已相继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建材、石材、水泥、混凝土、运输等行业均受到影响。

山东13市
近日,从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济南于9月23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9月24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突发!生态环境部向8省市发函重污染天气预警,石材恐将延期、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预测山东部分城市将连续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9月25日至29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包括济南在内的13地市(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荷泽)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 2019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的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
河南焦作、新乡
焦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空气质量预测分析,9月25日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轮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和时段可能达到重度以上污染。根据全国重点区域联动管控要求和《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焦政办〔2018〕93号,自2019年9月23日12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解除时间暂定为10月2日24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突发!生态环境部向8省市发函重污染天气预警,石材恐将延期、涨

其中要求: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纳入9月初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的重点企业,继续执行原管控措施,达不到红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的,按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2.未纳入9月初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暂定稿)的红色预警停、限产措施。  
3.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相关企业应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最大限度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4.钢铁、火电、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日常车辆进出辆超过10辆次),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移动源管控要求,优先安排铁路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重点用车企业在车辆出入口,安装具备车辆牌照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5.涉及服务于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军工项目的企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根据任务(订单)量确定需豁免停限产的生产量,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6.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严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污量。
(一)移动源减排措施。
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区一般管控区域(蓝色区域)内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重大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一般公务车停驶40%。
(二)扬尘源污染控制措施。
各类建设工程一律停工,对于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需连续施工的工序确实无法停工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含配套商砼企业、运输车辆等)。日常道路保洁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判确定的清扫时间及要求,增加清扫、机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做到路面清洁保湿避免扬尘,加密吸扫作业,保持路面清洁;在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的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清理路面污染物,加强公路运输扬尘监督管理。
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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