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新闻>新能源>技术资料>林农种植能源树种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以福建省建宁县为例 林农种植能源树种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以福建省建宁县为例技术资料 2020-07-01 林农种植能源树种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以福建省建宁县为例杨恒,米锋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为探究林农种植能源树种意愿的影响因素及行为机理,基于福建省建宁县的调研数据,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林农种植能源树种意愿的影响因素边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户主受教育程度、林地面积、林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能源林建设预期对林农种植能源树种意愿具有显著影响。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林地面积越大、林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越低、能源耕建设预期更乐观的条件下,林农的种植意愿转化成种植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制订枉关政策、提供种苗和种植培训等措施来降低林农参与的风险,稳定林农的收入预期,以此创造激励林农种植能源树种的政策环境,提升林农的种植意愿。 一、研究背景 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一直是人类消耗的主要能源,但化石能源的有限性及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对人类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发展生物质能源成为应对这一威胁的有力措施,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作为发展新能源、林业发展的新方向,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林木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2004年科技部启动了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生物燃料油技术开发”项目。2005年国家启动“农林生物质工程”。同年,国家林业局将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列入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5年7月国家林业局成立专门的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领导小组,相继编制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和《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2006年11月,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通过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产业。2007年,首批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在云南、四川启动。2011年,国家林业局发布了《能源林可持续培育指南》。至此,能源林建设在全国各地展开。2013年,国家林业局出台《全国林业生物质能发展规划》,计划到2015年,建成油料林、木质能源林和淀粉能源林838万hm2,林业生物质年利用量超过1000万t标煤,其中,生物液体燃料贡献率为10%,生物质热利用贡献率为90%。建成一批产业化示范基地。截至2020年,建成能源林1678万hm2,林业生物质年利用量超过2000万t标煤,其中,生物液体燃料贡献率为30%,生物质热利用贡献率为70%(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2013)。林木生物质能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 能源替代、环境减压和“三农”解困是我国对生物能源产业的三大战略需求。林木生物质能源是生物质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可再生性、能够持续利用、品种丰富、多效复合等特点,符合不与人争油、不与农争地、对环境友好等原则,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且开发利用潜力良好,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产业化是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方向,而一直以来,原料有效供给不足是制约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开发利用的瓶颈。从技术和经济层面看,生物质原料成本占总成本的60%~80%,产品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能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原料。原料成本过高是林木生物柴油产业发展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学者们从宏观层面展开研究,认为导致原料成本过高的原因主要有思想认识不够、科技力量和资金投入不足、未形成后续产业链等。因此,解决原料成本过高和原料有效供给不足,是当前促进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开发利用的首要问题。解决原料有效供给不足的途径是进行能源林建设,能源林按主要用途可分为燃油能源林、生物发电能源林、薪炭林3类。而林农是种植能源树种的主体,在能源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林农种植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林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深度。因此,对林农种植能源树种的意愿进行研究,探究其意愿形成机制,对更好地引导林农意愿的形成、增加林农种植能源树种的机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假设分析 人类的行为是由客观刺激通过人脑内部的心理活动而引起的反应,即人的行为都有一定的起因。库尔特·卢因在1944年提出的群体动力论中,研究了群体中各种力量对个体的作用和影响。他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是个体内在需要和环境外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其行为公式是B=f(P,E),其中曰代表个体的行为,JP代表内在的需要,E代表环境。 能源林建设开展以来得到了一些林农的参与,从表面上看,是林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简单问题。然而,林农的参与存在个体差异。有的林农积极响应,有的林农消极响应;有的林农主动参与,有的林农被动参与;有的林农有机会愿意参与,有的林农即使提供机会也不愿参与。林农能源树种种植意愿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受主观因素和非主观因素影响,又受理性和非理性因素作用,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可以归纳为影响林农能源树种种植的内外部因素。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户主特征因素和林农家庭生产经营特征因素。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林农所在村社的特征因素和其他外部因素。 (一)内部因素之一——户主特征因素 户主作为一家之主,对家庭主要事务具有决定权,并担负主要责任。户主是林农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者和主要参与者。因此户主对林农家庭是否种植能源树种具有重要影响。户主个人特征属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因素: ①性别。一般认为,男性户主相对于女性户主来说,见多识广,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决策能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都要优于女性户主。因此,户主性别差异可能对能源树种种植意愿的形成产生影响。 ②年龄。户主年龄对林农参与行为的影响并不明确。林农年龄越大,越墨守陈规,趋于保守,种植能源树种的意愿可能越低。但是也有的林农年龄越大,经验越丰富,行为可能更加活跃,种植能源树种的意愿更高。 ③受教育程度。通常情况下,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搜集、分析、利用信息的能力越强,因此对能源林建设的背景、政策、目的及未来发展前途会有比较全面和客观的认识,更倾向于种植能源树种。 ④经历。丰富的经历有助于提升户主自身的能力。经历丰富的户主视野更加开阔,人际关系资源更丰富,收集、处理、应用信息的能力更强,因而对能源林建设的判断会更加理性。 ⑤对能源林建设的认知。认知是林农进行能源林建设决策的基础,一般来说,户主对能源林建设的认知程度与林农种植能源树种的积极性和可能性成正比。户主对能源林建设的认知受户主信息接受能力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