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按照《关于推进乡镇纪委“五统一”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要求,开展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深化“三转”专项检查,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均已做到专岗专职,单列3名纪检监察专项编制,并已配齐3名纪检专干;各派驻(出)机构均已核定3名纪检监察专项编制。 (48)关于“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力度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片区协作,实行信访联片协查、联动办案、联合巡察,促进能力提升,破解基层人手少、人情干扰多、突破阻力大的难题。二是开办“虬城清风讲坛”6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研讨,营造“大学习”氛围,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制定《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考核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出)机构履职尽责。对虬江街道纪工委原书记徐宏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责,给予党纪警告处分。四是加强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力度,2018年9个派驻(出)机构共立案21件,其中自办案件19件,驻县委办、法院、检察院纪检组均完成自办案件责任目标。 3.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严 (49)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干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让干部“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2018年,共组织3批30人次提任科级干部参加在线廉考、350余名干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3793人次到沙县青少年廉洁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对“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做到落实要求谈和针对问题谈。其中,落实要求谈每年至少开展1次,做到谈话对象全覆盖;针对问题谈要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廉政谈话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三是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县委巡察、信访监督作用,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特别是资源集中、审批权限大的部门“一把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共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7起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对“一把手”实施党内问责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通报1人。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 (50)关于“部分专项资金被挪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涉农资金的15个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召开培训会议,增强涉农资金监管使用的有关财经纪律意识。二是青州镇72万元专项资金被挪用向县委作出说明,原因在于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未落实专款专用管理规定,没有将行政户暂存专项资金及时转拨相应账户,造成账面没有支出情况,现已对存在工作过失的原财政所所长郑明亮、行政会计徐欣锋进行批评教育。 (51)关于“违规收费和摊派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收费摊派费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二是已停止公安局收取金融部门ATM机巡查费;停止各基层派出所在乡镇综治账户报销各种费用。 (52)关于“违规使用白条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南霞乡制定《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规定》,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并对乡财政所所长魏如清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补开税票工作。二是南阳乡补开税票工作已完成,对乡财政所全体干部开展廉洁教育,对财政所所长罗发福进行提醒谈话。 (53)关于“办公设备购置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市县有关规定,落实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做到有预算、有计划,采购各环节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内操作及公开。二是责令公安局、高桥镇、夏茂镇就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县纪委监委围绕购置办公设备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存在以上问题。 2.工程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54)关于“工业园区部分项目未经公开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沙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工程招标变更管理的意见》,对我县招标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并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方面问题。三是金沙管委会、金古空港管委会、生态工贸区管委会、通航园区对未经公开招标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加强制度建设,共修改完善招标管理相关制度5项,并对金古空港管委会工程科副科长洪英林批评教育,工程科科长罗发金提醒谈话。四是由县纪委监委抽查通航园区327.6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项目等49个非公开招标项目,目前正核实中,将根据抽查情况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关于“直接指定项目工程承建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县相关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对所负责行业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清理整顿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的工程。二是对青州镇后洋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项目直接指定项目工程承建方问题进行核查,对青州镇后洋村时任村书记林年钟进行诫勉谈话,对时任村主任张成有进行批评教育,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时任负责人张隆泰进行提醒谈话。 (56)关于“未按规定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夏茂镇、富口镇、郑湖乡对未按规定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并对自身存在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进行规范,分别建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完善乡村招标投标监管机制3项。二是由县纪委监委对夏茂镇、富口镇、郑湖乡有关项目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对富口镇镇长胡开钱提醒谈话、科员魏华美批评教育;对郑湖乡党委原书记彭伟和政府原乡长谢荣年提醒谈话,对现任书记王樟生约谈提醒;对夏茂镇洋邦村党支部书记肖承梧、村委会副主任严土妹提醒谈话,对夏茂镇上碓村党支部书记肖庆茂、村主任翁土生予以诫勉。 (57)关于“增项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