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沙县县委宣传部关于在舆论监督报道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中共沙县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公共领域载体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沙县网络舆情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媒体内容发布审签、台账、定期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2018年共筛查敏感、负面、不实网络舆情及有害信息17条,制作舆情提示76期,从源头加强舆论管控。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县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意见》,强化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养。三是针对2017年应对网络舆情滞后问题,公安局已建立互联网应急值班制度和网上有害信息巡查制度,并对局党委副书记卢华君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县委宣传部已约谈全县各乡(镇、街道)分管责任人,强化微博微信管理使用。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完善微博微信管理举措,并指派人员管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20)关于“农村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支一策”推进2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将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莅沙调研的5个村培育成各项工作示范点。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高桥新桥”、“凤岗街道西霞”等林改发展模式,全面消除集体自营性收入低于3万元的村。二是实施大学生返乡到村任职计划和能人“回引”工程,通过换届选举,虬江街道麦元村、郑湖乡上洋村等“两委”班子不团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加强农村基层监督管理,修订了《村级组织工作制度汇编》,完善村级组织议事决策、“三资”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行阳光村务。 (21)关于“企业党建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企建立问题清单,对生产经营管理正常的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制度建设,综合农场、粮食购销公司、官昌水库、木材经营总公司等4家县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选配专职副书记等事项。二是成立沙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党支部,撤销夏茂粮站党支部、高桥粮站党支部和青竹集团党支部,调整理顺党组织。三是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一企一策安排领导挂企,指导员驻企,完成16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后进薄弱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先后举办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3期,探索推行“五共五促”、“三亮三比三评”等机制,促进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结合融合、互促共赢。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对存在问题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责令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6个党组织补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将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评议、巡察问责、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及时下发整改清单,跟踪整改。三是实行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蹲点指导等制度,全程参与、把关指导,提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质量,全县所有党支部均已召开“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调整理顺半停产非公企业党组织,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通过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建立联合党组织,确保非公企业每一名党员都能正常过组织生活。 (23)关于“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对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17个村党组织进行销号式跟踪管理,对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目前,17个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中,已有9个村发展党员,其余8个村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1名。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已对近三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看”,严审程序步骤、会议记录和内业资料,高桥镇杉口村、大洛镇华口村已按要求完善发展党员程序,补齐魏银珠等发展对象的党员材料。三是严格党费管理,重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将党费收缴纳入季度自查、年终考评的检查内容,对党费收缴不及时、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全县41个党(工)委均按规定开设党费专户,或在行政账户设立党费专门科目。商贸集团商业综合支部、富口镇富口村已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24)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小吃产业发展党工委牵头负责,摸清流动党员情况,成立了青岛驻外党支部、江门驻外党支部(党组织覆盖至珠海联络处)。二是建立健全“双向教育”机制,定期流动送学,落实驻外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利用春节等流动党员集中返乡节点,组织流动党员集中学习。2018年共开展流动送学24场次,家乡党组织返乡流动党员集中学习12场次。三是制定下发了《2018年度驻外党支部组织建设考评方案》,将抓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小吃考评范畴,结合小吃产业发展年度考评同步开展,切实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评,建强驻外党支部。 (25)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4个原来未单独成立离退休党支部的单位均已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二是责令交通运输局退休支部及时补开组织生活会,对交通运输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印发《关于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机制的意见》,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落实“六个基本”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传导责任压力。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26)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协机关、住建局、金沙管委会等单位超编问题,已对超编单位行政编制进行调整,通过暂停人员调入、交流调整、到龄退休等办法进行消化。二是采取交流调整、退休减员、干部调动以及改任科级职级干部等方式,消化低职高配干部,公安局森林分局等单位的4名低职高配干部已整改到位。三是针对非领导职务遗留问题,已在2018年12月底将教育、住建、水利等19个下属事业单位配备的30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免去非领导职务。四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混编混岗、交叉任职的问题,已在2018年12月将汤家福、邢丹鸿、叶材森等10名混编混岗干部,按身份性质调整任职,并随转行政工资关系。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