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公务接待管理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将“公款报销私人费用”作为重要检查内容,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县纪委监委已对县法院员额法官曹德鸿、乐水坤、驾驶员王全阔违规公款报销私人费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清退费用5870.84元,并对曹德鸿、乐水坤立案审查。 3.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 (38)关于“无公函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省市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接待清单制度,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全面检查,完善制度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二是对县公安局2367批次无公函接待进行逐一核实,列出接待清单,其中,2014年1月之后的1965批次共计163.58万元,发现同城接待39批次30587.2元、异地接待78批次65055元、超标准接待11290元,共计清退106932.2元,并对分管副局长张兴柳进行批评教育。 (39)关于“同城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公务接待管理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公务接待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目前已清退102911元。二是县纪委监委针对人社局、凤岗街道同城接待问题进行核查,发现均为正常公务往来,未发现个人接待公费报销问题,也未发现个人接受吃请问题。目前,人社局同城接待费25739元、凤岗街道同城接待费16201元均已清退完毕,并对人社局机关社保中心主任俞斌华诫勉、对原就业中心主任张文明批评教育;对凤岗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徐伟诫勉、对原组织委员林珊批评教育。 (40)关于“提供香烟及野生保护动物菜肴”问题 整改情况:虬江街道、金沙管委会、金古空港管委会违规报销香烟费用7.765万元均已全部清退完毕,并对虬江街道原党政办主任叶昌旺批评教育、对原党工委书记邓金福及原办事处主任张治宸提醒谈话;对金沙管委会经发科科长张卫华、征地科科长廖有妹、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茅家钰、正科级干部裘东、范炳春等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金古空港管委会原党委副书记吴华忠、原办公室主任吴为晰批评教育。虬江林业站违规提供野生保护动物菜肴相关费用308元已清退完毕,并对站长苗茂平进行了批评教育。 4.违规发放津补贴 (4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至2019年1月9日已累计清退津贴补贴1507.03万元。其中: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已向市财政局清退下工地补贴和交通费补贴32.63万元。 5.私车公养现象时有发生 (42)关于“私车公养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重申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二是结合“1+X”专项督查活动,每月抽取5辆公务用车检查其北斗运行轨迹,定期抽查公务用车加油详单、相关财务凭证及实际运行公里数,已清理公务加油卡103张,发现问题加油卡32张,清退违规资金17.7588万元。三是针对青州森林派出所有关人员私车公养问题,已给予派出所所长林建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教导员朱行君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公安局有关人员私车公养相关问题,对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周礼华、郑湖派出所所长方晨阳、副处职级干部王俊生、驾驶员廖忠源、林建荣等5人予以立案审查;针对法院有关人员私车公养问题,法院已追回违规款项,辞退临聘驾驶员王全阔,对张树森予以调离岗位、扣发年终奖金处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不够 (43)关于“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明确由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并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纪(工)委领导班子开展集体约谈。二是制定《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清单的任务分解方案》(沙委办〔2018〕7号),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时限。三是针对县委巡察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其开展一对一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问题反映集中的单位“一把手”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工作,2018年共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17人次。 (44)关于“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每年至少开展廉政谈话一次以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做到谈话对象全覆盖,提高主体责任意识。2018年,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12人次。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检查。对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集中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法院党组、虬江街道党工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 (45)关于“追责问责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一案双查”,及时梳理查办案件情况,对案件多发易发的部门和地区,及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二是在2018年度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将问责建议纳入“问题清单”,持续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2018年共实施党内问责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人。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46)关于“纪委监委队伍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在县内外各单位遴选拟调入县纪委监委机关相关科室人选8名,待市县机构改革完成后调入。同时,向县委编办提交2019年用编招考计划,拟招考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科员2名,县纪委派驻(出)机构科员6名。 (47)关于“‘三转’不够到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