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动态

旗下栏目: 动态 建材 趋势 市场

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1号)(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26
摘要:吴礼信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

吴礼信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

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证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长城证券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2019 年 4 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董事会秘书。

曾广炜先生,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曾任职于中国燕兴天津公司、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天津滨海新兴产业公司,2003 年 1 月起历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杨斌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合规法务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人

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自 1998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上海证管办稽查

处、稽查局案件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自 2004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先后于上海

证监局稽查一处、机构二处、机构一处、期货监管处、法制处等部门任职,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黄魁粉女士,监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部总经理。2002 年 7 月进

入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曾在信托投资部、信托综合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信托理财服务中心工作。

赵永强先生,监事,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行保障部总经理。2004 年 7月加入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会计;2008 年 4 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于资金部、财务部;2010 年 4 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运行保障部。

袁柳生先生,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职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总监;2018 年 4 月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崔金宝先生,监事,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2002 年

8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职于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职

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2019 年 10 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张静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业务主管。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曾任职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2007 年 5 月进

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军先生,代行总经理,简历同上。

杨建华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大庆石油管理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和君创业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10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

沈阳女士,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报、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 1 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建兴先生,副总经理兼电子商务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光宝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北京长天集团、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部和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车君女士,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审理执行处、稽查一处、机构监管二处、党办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等职务。2011 年 12 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马强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理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曾就职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012 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产品研发部产品经理、“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久恒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多元资产投资部

总经理。自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5 月

至 2019 年 1 月任“长城久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

任“长城久盛安稳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长城新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

“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4 月至今任“长城新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7 月至今任“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8 月至今任“长城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8 年 11 月至今任“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2 月至今任“长城久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如下:史彦刚先生自 2016 年 4 月 15

日至 12 月 1 日担任基金经理,蔡旻先生自 2016 年 3 月 2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担任基

金经理。

3.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熊科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杨建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张勇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何以广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马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多元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主要保证,也是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此,公司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的目标

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实体。具体目标是: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4)努力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的原则

公司按照合法、合规、稳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建立合理的经营机制。在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