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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24
摘要:一是2018年5月22日,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集体学习厦门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2018年9月17日,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

  一是2018年5月22日,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集体学习厦门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2018年9月17日,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10月8日,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集体学习了全市网信工作专题座谈会精神;2019年5月,通过党建e家学习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二是2019年5月14日,邀请厦门网主管网络舆情工作的负责人开设了3课时的网络舆情工作培训课,提升集团上下应对处置网络舆情工作的能力;三是2019年下半年起,将开展意识形态和包括宣传管理、微信公众号管理与发布在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列入集团日常培训议程,每年至少开设两期培训班。

  19.关于民主生活会、述职和述责述廉报告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不规范的问题

  一方面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有专项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2018年党委工作总结、集团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中均有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2019年起述职和述责述廉报告中将实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全覆盖;另一方面在2019年3月6日,集团党委印发了《中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19年工作意见》(厦安居委〔2019〕8号),专章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在同日印发的《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厦安居委〔2019〕9号)中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考核规定,切实做到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20.关于对干部选拔工作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在2019年5月,经集团党委会研究,根据《集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该引进人员进行降职处理;二是2019年5月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2019年4月28日,修订印发《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厦安居委〔2019〕25号),把政治标准放在选拔任用干部首位,进一步规范了集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2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有缺漏的问题

  在2019年4月28日,修订印发《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厦安居委〔2019〕25号)中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坚持“三提前”“凡提四必”,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筑牢固的“防火墙”,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22.关于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2019年4月28日,印发《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厦安居委〔2019〕25号);二是2018年1月,在对18位中层干部2017年度工作进行民主测评考核时,经集团党委研究,有2位中层干部被评为“2017年度优秀管理工作者”,优秀占比约为11.1%;三是自2018年5月巡察开始,集团党委严格做好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工作,注重平时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相挂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局面。2018年11月,对2018年度15位任期届满的中层干部进行考核测评,3位中层干部测评结果为优秀,经集团党委研究,被评为“2018年度优秀管理工作者”;四是2019年4月28日,制定《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厦安居委〔2019〕22号),严格审批流程;五是2019年4月22日,集团党群办公室与行政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干部档案自查工作的通知》,对集团系统内所有中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梳理,及时查缺补漏,计划每年6月份对上一年度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23.关于人才引进招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根据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2019年4月28日修订并印发《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厦安居委〔2019〕25号),办法中对干部提拔任用、内部竞聘、公开选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二是2019年5月印发《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试行)》(厦安居〔2019〕142号),建立规范的员工招聘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公平公开公正选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才。

  24.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按照应设必设的原则,在集团本部及四家子公司设立了5个党支部。2016年3月30日,经市建设局直属党委批准成立直属支部委员会、丰居置业公司支部委员会、物业公司支部委员会3个党支部;2017年4月28日集团党委批准成立安居建设党支部;2018年9月27日集团党委批准成立厦房租赁党支部,党组织设置已全面覆盖,党建写入企业章程全部完成,同时四个下属子企业支部全部实现党政一肩挑。二是集团党委于2019年3月编发《党建标准化操作手册》,规范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5.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从2018年起,集团党委要求各支部编制发展党员计划,实现阶梯培养,目前集团党委有正式党员71人,预备党员2人,发展对象6人,入党积极分子11人,入党申请人6人;二是集团党委已于2019年4月对集团全体员工政治面貌进行一次大排查,纳入统一管理,未发现“口袋党员”现象;三是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发展党员名额,今年除常规2个名额外,已向市建设局直属党委申请了4个发展党员名额;四是于2019年3月编发《党建标准化操作手册》,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文书格式,着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预备党员预审等程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6.关于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根据《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领导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厦安居〔2019〕133号)以及《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厦安居〔2019〕134号)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三公经费”使用范围和执行标准;二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5月16日,修订印发了《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请(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厦安居〔2019〕135号),对出差审批程序、出差审批办法和纪律、差旅费报销规范等作出进一步详细的规定,严格管理公务出差事项和差旅费报支;三是安居物业公司已于4月16日组织公司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加强对差旅费相关政策的学习;四是相关人员已于2019年4月17日、23日分两次退回广州、江西出差违规报销费用;五是纪检监察室于2019年4月12日发函给涉及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于5月20日完成函询工作。

  27.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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