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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资 产 评 估 报 告坤元评报〔2020〕313号(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目 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1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9 五、评估基准日 ...... 19 六、评估依据 ...... 19 七、评估方法 ...... 2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8 九、评估假设 ...... 29 十、评估结论 ...... 3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3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6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36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 ...... 38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40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 45 四、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 50 五、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及资格证书 ...... 51 六、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 53 七、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 54 八、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 5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 ...... 70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相关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313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分别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和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虞虞芯”),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分别为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S”)。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深圳华信科和WS相关股东拟转让股权,为此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深圳华信科和WS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深圳华信科和WS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深圳华信科和WS的合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深圳华信科和WS申报的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审计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华信科和WS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深圳华信科提供的2019年12月31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603,249,994.78元、564,029,825.74元和39,220,169.04元;按照WS提供的2019年12月31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0.00元、115,439.86元和-115,439.86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9 年12月31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测算结果作为深圳华信科和WS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深圳华信科和WS股东全部权益合计的评估价值为1,175,220,0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伍佰贰拾贰万圆整),与深圳华信科和WS简单加计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9,104,729.18元相比,评估增值1,136,115,270.82元,增值率为2905.31%。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深圳华信科和WS相关股东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相关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313号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你们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Holdings Limited相关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1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评估单位为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一) 委托人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 (1) 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3) 法定代表人:袁静 (4) 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人民币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832592061P (7) 登记机关: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