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运行以及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做出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就该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2.2019 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3.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签字: (曹江林) (胡金玉) (齐英臣)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