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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20
摘要:杭萧钢构(600477)公告正文:杭萧钢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9-12-20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9-06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与桐庐新
    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因桐庐县“富春未来城”的开发建设,根据其项目规划,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邦建材”或“乙方”)位于其一期建设区范围内(公司前期已做相关披露,可详见公告编号:2019-046、2019-062)。为配合当地政府高品质高效率建设“富春未来城”,进一步促进桐庐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桐庐县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桐庐县属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相关评估报告,汉德邦建材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甲方收购乙方座落于桐庐经济开发区东兴路 388号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洋洲南路 199号
    法定代表人:吴鸿斌
    注册资本:11000 万人民币,由桐庐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乙方被收购房屋:土地面积 171634 平方米(257.451 亩),地块内共有建
    筑物 16 幢,建筑面积 105367.2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工业。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
    2、收购费用
    根据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永正房地估【2019】TL031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收购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设备备案审批表,甲方应支付乙方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设备搬迁补偿、奖励等各项总计费用计人民币
    47006.9272万元。
    3、费用支付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
    协议签订后,乙方依约向甲方交付相关权证资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签约奖 100万元,并支付除签约腾空奖之外的总费用的 30%。
    乙方依约完成处理完结企业债权债务、职工安置等内部事务,完成设施设备和物品搬迁、房屋腾空等相关事宜,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腾空奖 100万元,并支付除签约腾空奖之外的总费用的 30%。
    乙方依约协助甲方办理完毕全部权证注销登记手续并依法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费用支付给乙方。
    4、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未付款每日万分
    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收未收款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出现前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收购款中扣除的方式支付。
    乙方擅自拆除、损坏房屋(包括房屋内装饰装修物)及不可搬迁的设施设备的,乙方应当根据损害价值予以赔偿,赔偿款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收购款中扣除的方式支付。
    5、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协议所涉不动产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带来重大收益,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收购和搬迁补偿费用金额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 备查文件
    1、杭萧钢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杭永房地估【2019】字第 TL031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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