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省律师协会获悉,为加强西藏法律服务工作,推进西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省司法厅决定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招募工作,招募律师志愿者4名、律师事务所1个,服务年限为一年。 所招募的律师志愿者需符合下列标准: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党纪处分等,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45岁之间。 4月21日至4月30日,律师志愿者可向所在市(州)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报名表由市(州)司法局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5月3日至5月15日,经省厅律师工作处审核确认后,对人员进行通知。5月18日至6月1日,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派遣通知书》需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6月10日前,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司法部统一培训。 律师志愿者可获得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高原费用补贴、 交通补助和保险、省律师协会工作补贴,此外,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