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21
摘要:飞力达(300240)公告正文: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公告日期 2019-12-20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9-06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863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10%)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966792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内容如下:飞达投资 于2019年12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28%,吉立达投资于2019年12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28%,亚通 汽修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2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飞达投资、吉立达投 资和亚通汽修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合计7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减持股数已超过减持计划的50%,不再继续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飞达投资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9 日 6.1 1220000 0.334 大宗交易 2019 年 12 月 16 日 5.78 1200000 0.328 小计 2420000 0.662吉立达投资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9 日 6.1 1220000 0.334 大宗交易 2019 年 12 月 17 日 5.85 1200000 0.328 小计 2420000 0.662亚通汽修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9 日 6.1 1220000 0.334 大宗交易 2019 年 12 月 18 日 5.85 1200000 0.328 小计 2420000 0.662 合计 7260000 1.98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飞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53210000 14.56 50790000 13.8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3210000 14.56 50790000 13.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吉立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47443625 12.98 45023625 12.3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7443625 12.98 45023625 12.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亚通汽修 合计持有股份 53210000 14.56 50790000 13.8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3210000 14.56 50790000 13.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计 153863625 42.10 146603625 40.10 二、 其他相关说明1、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后,飞达投资持有公司50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9%、吉立达投资持有公司4502.3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亚通汽修持有公司50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6603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备查文件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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