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债券、中 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