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傅乔成 通讯员黄慧佳 林静芸)近日,泉州市惠安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干警向26名工人发放被拖欠的111.69万元工资。 自2014年6月,老陈等26名工人在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观园林公司)承建的一项工程中从事种苗工作。不料该公司自次月便开始拖欠工人工资。经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景观园林公司需向26名工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111.69万元。 因景观园林公司未履行上述裁决,26名工人于2019年6月14日向惠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通过多种渠道,均查无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能联系上公司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员几经周折,终于了解到,景观园林公司承包的一项工程尚有尾款未领取。经惠安县法院多次与工程建设单位沟通,并向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最终提取了景观园林公司未领取的工程款111.69万元,支付工人工资。 发放现场,执行干警经过核对身份信息后,向工人发放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没想到被拖欠了四年多的工资还能要回来,特别感谢惠安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想百姓之所想,急工人之所急。”工人老鄞感激地说道,在场的工人们纷纷对惠安县法院干警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