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漳州12月20日电(通讯员黄喜祖)12月19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驻东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 据了解,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履行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社区矫正工作和执法监督深度融合的一项工作任务,是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锐度、力度与温度,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共赢的好方式。 该院检察长张文锋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正对《社区矫正法》进行第三次审议,相关法律很快即将出台。驻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而设立。基于此,检察机关应与司法局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 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既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与社区矫正实现无缝对接。也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接受法律监督、服务大局、秉持人文关怀等职责的有益探索;更是全面落实《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能更好的将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前沿,打通法律监督与社区矫正的“任督二脉”,起到协助社区矫正中心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和改造工作,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及再次犯罪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的同步动态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