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体系比较类似。对期货公司的分类评价每年进行1次(评价期为上年5月1日至本年4月30日),基准分为100分,根据各指标的表现情况给予相应加分或减分,确定最终得分。评价结果分为A(含AAA至A三个级别)、B(含BBB至B三个级别)、C(含CCC至C三个级别)、D、E等五大类共11个级别(评价结果对外公开)。 1、文件依据:《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 证监会主要根据2019年2月15日修订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2019)第5号公告),对期货公司进行评级,事实上这一文件最早于2011年4月12日公布。同时,期货公司的评价标准仍以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为基础,主要依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 2、评价指标:风险管理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等四大维度 对期货公司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等四大维度。 3、评价结果:D类和E类期货公司风险最大,C类中性 (1)从具体内涵来看,评价结果为D类和E类的期货公司风险较大,前者有潜在风险,后者潜在风险已变为现实风险。而A类、B类的期货公司较高,C类期货公司有演变为D类期货公司的可能性。 (2)加权调整后日均客户权益总额排名行业中位数以下的,不得评为A类。 (3)期货公司存在以下行为的,市场竞争力维度不予加分,且将公司类别下调3个级别;情节严重的,评为D类: 第一,股东虚假出资为抽逃出资; 第二,超范围经营; 第三,占用、挪用客户资产; 第四,资产管理业务严重违规,引发重大风险或造成恶劣影响; 第五,风险管理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引发重大风险或造成恶劣影响; 第六,参与或为期货配资等非法期货活动提供便利; 第七,恶意规避监管,包括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不配合现场检查或调查、隐藏违规事实等。 (4)未在规定日期之前上报自评,将公司类别下调1个级别;未在确定分类结果期限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直接评为D类。 4、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 风险管理能力是期货公司四大维度的引领部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本管理、业务管理、客户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6类评价指标,具体内涵如下: (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主要依据2007年11月10日银监会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价和分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7〕81号)。同时2015年5月31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本身也有一个行业评级,其主要依据是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办法(试行)》。这里我们讨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监管评级主要基于管理状况、经营状况和所属集团影响度等三个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