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安排40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企业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促进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早日开工建设。推动有关科研机构加强实验数据、临床病例、流行病学统计成果的开放共享。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等金融工具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企业最高2000万元的信贷支持。鼓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最高1250万元,对减免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奖励,每家奖励20万元;对减免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众创空间予以奖励,每家奖励5万元。(市科技局牵头)对主动减免入驻在孵创业企业(团队)租金的运营主体为非国有企业(机构)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照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展期内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三)提高农业保障能力。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列入“抗疫复工”重点支持单位。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5亿元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将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从平均每亩50元提高至300元。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确保完成全年蔬菜播种230万亩、产量390万吨、自给率超100%的目标。实施本地生猪扩产计划,把本地产量提高到80万头。支持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企业开工生产,实现全年水产品产量超50万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等试验任务尽快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政府牵头)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十四)建立开办企业快速服务机制。支持引导疫情期间产生的新经济形态设立法人实体。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4枚印章(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简化企业开办流程,线上建立广州“开办企业一网通”服务平台,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开办企业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新办企业全流程“一表申报、一个环节、最快半天办结”。(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十五)试点办理建筑许可零成本。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一站服务、一口受理、全程网办、分级管控”;通过对岩土工程勘察、监理、施工图审查、不动产登记等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建筑许可“零成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十六)支持企业便捷获得用电用水用气。优化用电报装流程,规范办理时限、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由公共服务企业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用电快速报装“四零”(零申请、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牵头)完善市联审平台协同审批功能,将电水气接入需求提前至办理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实时推送至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 (三十七)开设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和个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紧急登记事项通过预约等方式定时定点提速办理。免收企业间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取消企业间办理存量非住宅交易网签,统一实施不动产登记预约受理、缴纳税款、缴纳登记费、发证“一窗办理”,实现“4个1”,即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小时办结、企业不动产抵押贷款1天办结、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电水气过户一窗联办、不动产交易登记与缴税一网通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三十八)加大招标采购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确需招标的疫情防控、生活必需、防疫相关企业项目开展交易活动。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鼓励采购人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复工复产的中小微企业采购。(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牵头) (三十九)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出台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具体举措,为办事创业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智慧的政务服务。大力推广运用电子证照、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等技术,提高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网办率”。进驻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实现100%双向快递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发挥12345热线作用,提供各类审批服务的“零到场”办理指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十)鼓励实施包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实行“包容期”管理,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研究制定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充分考虑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谨慎认定联合惩戒“黑名单”,对于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合理设定整改期限,暂不列入联合惩戒名单。(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市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牵头) (四十一)深化信用服务支撑功能。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政府补贴、资金审批等事项中,以承诺推进减材料、缩环节、降成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降低对守信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聚焦信用便企惠民,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2.0版,加快全球质量溯源中心建设,创新优化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管理服务措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区政府、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牵头) (四十二)推行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和“一件事”联办。分批整合各部门政策兑现事项,实现政策兑现集成服务。首批实现“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等事项在政务兑现窗口办理,同步推进网上审批。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优化企业物资生产、市民高频事项的审批流程,制定清晰的办事指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窗口、12345热线等渠道进行公告,提高企业相关政策的可及性和知晓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九、构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