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用几十年的时间完成了广覆盖,实属不易。虽然眼下这个保障网还不够精密、厚实,但随着农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发展模式不断创新、经营能力不断提高,以及补贴力度逐渐加大,未来提高保障水平是必然趋势。”庹国柱说。 多个农险“大招”在酝酿中——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2018年8月联合发文,宣布3年内将在全国24个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试点,将地租、劳动力成本均计入损失范围。专家预测每亩地保额可达800—1000元。这个水平,可以比肩欧美。 今年2月,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宽财政补贴险种,合理确定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保费水平。同时,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农险可持续发展。 5月29日,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农险补贴机制,提高经营效率 2019年伊始,内蒙古银保监局陆续下发5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部分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存在不真实、不完整问题。近年来,农险领域成为保险系统问题高发区,这背后,是目前农险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还存在不少“拧巴”之处。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干涉保险公司经营。“大灾之年,某些保险公司面临‘赔破’之虞,就找到地方政府,开会商定赔偿比例。县里派干部一村一村地做农民工作,不按合同约定赔偿。某省农业保险公司年初提出投保再保险,省里认为‘浪费资金’,拍胸脯承诺财政资金会兜底。结果当年保费收了6.8亿元,应赔款支出11亿元,省里东拼西凑只给出2亿元,还有2亿多元应赔未赔,最后吃亏的是农民。”业内人士举例说。 二是农险项目招投标需要进一步阳光操作,防止权力寻租。 三是遏制部分地方截留保费、拖欠保费补贴的行为。“中央、省级保费补贴是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到位的,某些地方市县一级管理部门会从中截留。国内某农险公司一年保费收入十几亿元,3年累计被拖欠保费竟达7亿多元。”业内人士举例说。 “管理部门在农险业务中的权力边界和角色定位,是指导者、监督者,而非参与者、主导者,这一点要明确,管理部门要有市场意识、法治观念、契约精神。”庹国柱说。 农险补贴机制也有待“精细化”管理。 有些种粮大省,由于省财政拿不出足够的保费补贴,无法获得中央配套补贴,很多地区农险承保面积都是按“指标”给到部分农户手里。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三级财政补贴占农险保费80%左右。种粮大省、大市、大县,往往是地方财政收入的“穷弟兄”,这种情况下,中央财政补贴缺乏差异化的做法,会拉大各省农业保险差距,甚至挫伤部分省份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需要完善因地制宜的补贴政策。 农险市场也需要进一步规范。 专家指出,农险是政策性业务,对承办机构的网点、人员素质等提出较高要求。“目前在一些地方,一县之内十来家公司竞争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报价混乱。”庹国柱说,国外成熟的做法是,一省之内最多两三家公司做农险。我们不妨探索以“共保体”的形式开办,合理确定各公司业务份额,理顺市场秩序。 此外,当前各公司仍对农险业务经营情况开展利润考核,引发基层的惜赔、拖赔行为。应参考银行业对“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做法,提高对该项业务“薄利”甚至“亏损”的容忍度,推动形成对“三农”“敢保、能赔、愿赔”的保险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