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一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陕西将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局(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更名为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省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原有行政职能由省水利厅相关处室承担。省水利厅设立建设监督处(渭河生态区管理工作处),承担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渭河渭南段堤防工程 图片来自中国水利网 在渭河综合治理阶段,为确保工程高质量顺利施工,陕西省严格审批程序,下发了《渭河全线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河道疏浚清障技术要求》、《河滩地开发利用建设技术要求》和《提防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细则》等制度,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导。各市(区)落实专业设计力量,编制工程方案,组织专家围绕堤防加宽、南山支流整治等专题调研论证,召开了300多次研讨会与方案评审会,为确保治渭工程质量精细了标准、明确了规范、提供了遵循。治渭主管部门会同工程质量监督稽查机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制定出台了8个治渭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操作细则文件;与省监察厅联合发文明确了治渭工程质量管理行政领导责任人、行业主管责任人和技术监督责任人,并分别在主流媒体和施工现场公告公示;举办了四期建设法人及参建各方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质量培训班。坚持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复检和业主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加大质量巡查频次和“飞检”,实现了堤防断面及桥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全覆盖,从根本上保证了治渭工程建设的高标准和高质量。 在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阶段,沿渭各地加大对渭河生态区的管理力度,交警部门在堤防上划定交通标志、安装限速摄像头,将渭河堤顶道路纳入交通道路和城市道路管理范围,实行科学分类、行业监管、统一化管理,确保了堤顶道路管理规范化。针对水景观工程,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利用现代化手段助力日常管护工作,有效保障了工程的正常运行。充分运用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成果,目前基本可以实现对渭河所有堤防上堤路口、南山支流入渭口以及各地城市段水景观工程和关键节点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有效加强对渭河生态区的管理工作。 近年来,陕西省治理渭河的思路更明晰,措施更有力,明确由省委书记担任全省总河长、渭河省级河长。目前渭河各市级、县级河长均由沿渭各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工作和责任体系建立,名录、规划、方案、施策等体系制度化,渭河各级河长巡河检查经常化;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2016年11月,渭河被中央深改组列入水流产权确权试点6个单位之一。目前水域、岸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测绘及基本情况调查已经全部完成,划定范围面积600平方公里,埋设界桩6264根、界牌621块、标示牌130块。为渭河生态区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数据支撑,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强化岸线管控工作,坚决维护《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依据总规、严格审批,项目有批复、施工有许可、违规要制止、违建要拆除。联合省公安厅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对部分地区在生态区范围内违规建设问题进行查处。结合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狠抓“四乱”等重点问题整治,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巡查,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河违法行为发生;推动《渭河条例》修订工作。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是全国首个针对管理河流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法规。目前渭河生态区的管理工作已涉及水利、环保、林业、交通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原有《条例》部分内容已不适宜渭河生态区及渭河流域的管理现状。眼下正在准备修订《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 针对渭河的管理,当前陕西正在进行两项重要工作。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成立陕西渭河生态集团公司,负责渭河全线生态维护、采砂与经营。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已正式同意组建集团公司,为下一步建立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建设工厂化、封闭式、生态型砂厂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准备建设渭河干流生态补水水源通关河水库。该水库位于渭河上游宝鸡市境内,是全国首个生态补水水库。水库建成后,可以使渭河林家村90%河道断面提高至基本生态流量每秒8.5立方米,有效缓解渭河在枯水季节生态基流不能充分保障的问题。该水库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在坚持系统治水、柔性治水理念下,陕西打造“千里最美家乡河、一方水域生态区”的愿景正在逐步得以落实,把渭河建成安澜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和致富河的目标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