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规模综合治理,这项工程已经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沿渭群众初步享受到了渭河综合治理成果。一是防洪体系得以健全,防洪形势得到较大改善。城防段达到百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西安段达到300年一遇),农防段达到30-50年一遇防洪标准,渭河下游南山支流治理采用疏堵有致的思路,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防洪工程体系,成功抵御30年一遇洪水,确保了沿渭城镇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生态治理成效明显。按照建设人水和谐新渭河的治理理念,实施堤顶硬化、滩区绿化、水面景观和生态公园建设,河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让沿渭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渭河治理带来的新变化,已成为老百姓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三是水质污染明显好转。连续实施两个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通过对入河排污口的全面排查,加强水质监测,优化汛期和非汛期水量调度,启动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对进入渭河的水体进行生物净化,加大沿渭排污口关停力度,加快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厂,入黄断面年均水质提高到Ⅲ类,渭河水质显著提高。四是渭河治理带动了明显的产业聚集效应。高新区、工业园区、高效农业区等低碳环保产业开始沿河布局,傍河小城镇建设由原来4个增加至8个,必将对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及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陕西省全面渭河综合治理中有4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突破了单纯建设防洪工程措施,坚持综合性全面治理。对一条河除了加固堤防外,还一并实施河道疏浚、河滩治理、污染治理、调水拦沙、生态修复等措施,在陕西历史上前所未有。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中省补助、市县为主、各级共同发力,形成强大推动力。水利部给予了大力支持,陕西省委、省政府及沿渭各级党委政府把渭河治理当作大事来抓,集中财力,4年多共完成投资21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支持20.4亿元,省级财政补助50亿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在陕西这样一个西部省份如此大规模投资建设一项重大水利工程,历史上还是首次。三是坚持围绕人水和谐这一理念高标准开展建设。积极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总结国内外先进治河经验,在加固堤防的同时融入亲水理念,顺应群众盼水、亲水、居水的强烈愿望。四是充分挖掘沿渭各地历史文化融入渭河治理。在景观设计上宝鸡反映周礼文化、杨凌反映农耕文化、西安反映汉唐文化、咸阳反映秦文化、渭南反映三圣文化,提升渭河文化魅力。
建设渭河生态区
2016年1月13日,陕西省政府召开第8次专项会议,决定设立渭河生态区。渭河生态区范围西起渭河陕西与甘肃交界,东至渭南潼关入黄口,沿渭河两岸堤防向外侧按城市核心区200米、城区段1000米、农村段1500米控制。 渭河生态区规划目标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巩固、提升、综合的治理要求,坚持以系统化的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与保护,沿渭河两岸堤防向外侧扩展200至1500米,布局“一河、两堤、两带、六区”,实施滩面整治、河道疏浚、水污染治理、湿地建设、水量保障、生物保护、河湖连通、开发利用,构建河湖库塘连接,人工水道与自然水道贯通,渭河与其他主要水系内部大循环、外部大连通的关中柔性水系。经过五年努力,实现渭河沿岸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相连、产业集群发展、基础设施完备的特色生态区目标。“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投资189亿元。 主要建设任务是:按照五年总体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工作完成十大生态建设和四大开发利用项目,再用两年时间巩固提升,全面落实规划各项要求。十大生态建设工程:一是河道疏浚工程。二是蓄洪利用工程。三是滩面整治工程。四是生态修复及湿地工程。五是水污染防治工程。六是水量保障工程。七是水文化及水景观工程。八是水生物保护工程。九是信息化工程。十是基础设施。四大开发利用项目:主要实施24处、33万亩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基地,57处、13万亩集中化滨水休闲及体育健身游憩区,12处、4630亩滨水综合产业中心,45处、1098亩三等级综合集散服务区。 经过近三年来的建设,渭河生态区建设完成投入45亿元,实施滩面治理、水面景观及水生态修复约30万亩。依托渭河综合治理成果,800里秦川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基本建成,已经成为陕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新高地。2017年陕西渭河获得首届全国“最美家乡河”荣誉称号。
根治渭河关键在人
2011年初陕西省成立渭河陕西段综合整治工程总指挥部,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总指挥。组建陕西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负责规划编制、计划安排、资金筹措、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由省水利厅厅长兼任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专职副主任(副厅级)负责日常工作。沿渭各市县两级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016年转入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工作以后,陕西省成立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渭河生态区保护管理、综合利用等指导协调工作,由分管副省长任委员会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和沿渭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等部门和沿渭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整合省水利厅内部事业单位,组建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局(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渭河生态区红线划定、规划编制、开发审批、保护利用、采砂许可、岸线用途管制等工作。目前沿渭设区市一级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机构已全部组建完成,受当地政府和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局双重领导。咸阳市县一级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机构已全部组建完成,渭南市大荔县已成立相应建设管理机构,其他县(市、区)建设管理机构正在组建。同时,为维护渭河生态区正常治安秩序,省公安厅成立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负责渭河生态区治安管理执法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