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业内

旗下栏目: 业内 数据 数码 手机

任子行:关于苏州唐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泡椒思志信息技术有(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07
摘要: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任子行应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向补偿义务人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在收到任子行的书面通知后的10个

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任子行应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向补偿义务人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在收到任子行的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一次性支付至任子行指定的银行账户。若补偿义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的,则不足部分应以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任子行股份进行补偿。

9、股份补偿的实施

(1)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由任子行以1.00元对价回购并注销,任子行应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年报披露后的30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果任子行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议案,任子行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回购方案;如任子行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议案,则任子行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任子行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公告股权登记日并由补偿义务人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无偿赠送给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任子行其他股东。任子行其他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任子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2)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指当期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补偿义务人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四)业绩承诺完成及补偿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0)第040051号】,唐人数码经追溯调整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263.46万元,完成率19.14%,低于2017年度承诺的6,600.00万元,唐人数码于2017年度未实现利润补偿主体作出的业绩承诺。利润补偿期间的具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承诺业绩   实际业绩  
调整前   调整后  
2014年   4,500.00   4,915.48   未调整  
2015年   5,874.00   5,866.71   未调整  
2016年   6,300.00   6,337.01   未调整  
2017年   6,600.00   6,780.38   1,263.46  

注:2015年度唐人数码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约定,2014、2015累计的业绩已完成,故2015年度,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补偿。

根据《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唐人数码重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0)第040054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虑补偿期限内的利润分配对资产评估的影响后,唐人数码的评估值为24,318.58万元,期末减值额为35,937.42万元。鉴于补偿期内利润补偿主体并未实际向任子行支付任何补偿款,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应向任子行支付的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5,937.42万元。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5.1条款约定,“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主体为丁伟国、蒋利琴、刘泉和朱瑶(下称“利润补偿主体”),由利润补偿主体按照其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补偿义务,但利润补偿主体应就其他各方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丁伟国、蒋利琴、刘泉和朱瑶分别持有唐人数码41%、39%、10%以及10%的股权,以及唐人数码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5,937.42万元,故丁伟国、蒋利琴、刘泉和朱瑶

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码:2020-059分别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为:14,734.34万元、14,015.60万元、3,593.74万元和3,593.74万元。截至公告日,丁伟国、蒋利琴、刘泉和朱瑶四人业绩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应补偿金额   实际补偿金额   剩余应补偿金额  
丁伟国   14,734.34   0   14,734.34  
蒋利琴   14,015.60   0   14,015.60  
刘泉   3,593.74   0   3,593.74  
朱瑶   3,593.74   0   3,593.74  
合计   35,937.42   0   35,937.42  

(五)业绩补偿情况进展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任子行应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向补偿义务人发出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现金一次性支付至任子行指定的银行账户。若补偿义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的,则不足部分应以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任子行股份进行补偿。

2020年5月7日,公司通过邮件、短信等书面方式向补偿义务人发送了《关于敦请依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通知函》,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5,937.42万元。近日,公司已收到补偿义务人《关于敦请依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通知函之回复函》,复函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补偿款。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均未履行任何补偿义务。公司将通过诉讼、仲裁等一切法律手段向补偿义务人进行追偿,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后续将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泡椒思志

(一)收购的基本情况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