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同时,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可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毕;也可在出具承诺书后年内分期缴纳完毕,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办理。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 2 月 25 日至2020年 3月 25日到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3 月 25 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 3 月 25 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该宗地挂牌时间为:2020年 3 月 17 日09时00分至2020年 3 月 27 日11时00分。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10分钟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七)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八)其它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7楼7005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查询网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4日 三自然资告字〔2020〕4号 根据三亚市总体规划、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号)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1-02-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0〕133号),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1-02-02地块,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24995.07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24974.11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混合旅馆混合零售商业用地(用地代码:B29/B14/B11),兼容比例5:3:2。其中:1.其他商务用地占5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12497.54 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12487.06 平方米);2.旅馆用地占3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为7498.52 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7492.23 平方米);3.零售商业用地占2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4999.01 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4994.82 平方米)。 2019年3月13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崖州区科技城控规YK04-04-01-01等地块及道路共约837亩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控规YK01-02-02地块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崖州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第十一条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南繁科技城起步区范围内的主导产业情况说明的函》(三科技城函〔2019〕454号),该宗地为南繁科技城起步区范围内的主导产业用地,因此该宗地基准地价按照相对应土地用途现行基准地价的60%进行评估。鉴于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时,占用农用地2.4995公顷(均为水田)。根据我市近期异地补充耕地指标价格标准,水田开垦费用标准为45万元/亩,则该宗地耕地开垦费为1687.1541万元。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三亚市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35元/平方米,该宗地耕地占用税为87.4825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适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8号)第二条规定,三亚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2元/平方米,该宗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104.9790万元。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合计14245.9262万元。确定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424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