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人员和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核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录用 1.从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监督办法 2020年园区教育局事业编制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型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4日 附: 苏园工〔2018〕71号园区党工委关于深化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