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内容约定的收款计划:2018年11月8日前,公司收补偿款40,000,000元;2018年11月30日前,公司收补偿款45,000,000元;在土地腾空并交政府验收,并将相关权属证明原件报有关部门注销后7个工作日内收到剩余补充总价款。公司实际收款计划: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补偿款共计85,000,000元。2019年2月22日收到补偿款15,000,000元,2019年5月22日收到剩余全部款项48,807,882元。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将上述房屋及土地腾空并交青龙街道办事处验收,并将上述房屋及土地权属证明交于青龙街道办事处并协助办理权证注销手续。因此,公司在2018年12月,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款148,807,882元确认其他应收款,对被征收的厂方和土地做资产处置,结转账面价值。 公司原计划利用被征收的厂房和土地投资建设的“多功能轻量化新能源汽车玻璃项目”,由于样品目前在加载测试过程中,因此被征收的厂方和土地仍在建设中,尚未投入生产使用,公司后期将变更项目建设地。因此,上述该资产处置对公司现有业务无明显的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19-02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征用及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18年10月,因政府实施规划调整和政策性拆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青龙街道”)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青龙街道征收公司位于青洋北路1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并支付征收补偿款148,807,882元。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征用及补偿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将上述房屋及土地腾空并交青龙街道办事处验收,并将上述房屋及土地权属证明交于青龙街道办事处并协助办理权证注销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补偿款148,807,882元,上述土地补偿款已全部收到。 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上述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确认了处置损益,故不会对2019年度经营利润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