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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22
摘要: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和偿还借款,从而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能力,推动公司业务在全国的开展。

  (二)关联交易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能够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竞争地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有所增长,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的提升,将为公司实现发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得以降低,资产结构将得到改善,资产质量得到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晋丰文化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鑫、董事廖春荣间接持股的公司,金鑫对晋丰文化拥有控制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股东紫光卓远借款。上述发行对象以及股东紫光卓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上述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募集资金运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晋丰文化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鑫、董事廖春荣间接持股的公司,金鑫对晋丰文化拥有控制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股东紫光卓远借款。上述发行对象以及股东紫光卓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晋丰文化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本年初至披露日,因履行公司与紫光卓远的借款展期合同,公司计提对紫光卓远利息约3,718.53万元。除公司与紫光卓远的借款展期合同外,自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紫光卓远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0元。

  九、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26证券简称:紫光学大公告编号:2020-06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行对象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晋丰”)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7月20日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上述《股份认购协议》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详见《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7月20日

  (二)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1、拟发行种类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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