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通过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构成管理层收购。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鑫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构成管理层收购。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已达到1/2;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已就本次管理层收购出具专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鑫、廖春荣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鑫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构成管理层收购。公司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董事会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根据发行方案与认购对象签署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3.批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议; 4.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人选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人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聘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 9.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核准且发行完成,涉及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登记、上市事宜及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鑫、廖春荣、吴胜武、陈斌生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乔志城、郑铂已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26证券简称:紫光学大公告编号:2020-06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17: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经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何俊梅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为: 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经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何俊梅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何俊梅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