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大量时间成本”是年轻人不愿维权的主要原因,“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又成为他们怯于维权的理由,即便投诉之后,“取证难度较大”“缺乏专业知识”也会让社会经验较少的他们望而却步。 “绝对个体就是绝对弱势。”在微博上拥有数十万粉丝的独立地产评论人、二手房问题专家李连源眼中,二手房不像新建商品房是统一的合同,“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你受骗了,不是一个群体而是一个个体,不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解决起来相对很麻烦”。 无可奈何的霸王条款 二手房容易“出岔子”,购买新房也并非万无一失。今年“五一”期间,赵馨和未婚夫趁着房价优惠,在广州荔湾区交了新房定金。事后赵馨发觉,自己被售楼部“洗脑”了,一旦交了定金,便会一步步走入开发商设置好的“圈套”。 交过定金后,售楼部让赵馨签署“认购书”,赵馨发现“认购书”上写着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造成正式合同无法签署都是购房者的责任,并且开发商定金不退,房屋另售他人。赵馨提出异议,售楼顾问告诉赵馨无需担心,正式合同就在大堂挂着,在房管局备过案,绝对合规、合法。 到了签署正式合同当天,售楼顾问呈上来一份厚厚的合同,里面密密麻麻写了多项补充条款,赵馨发现补充条款与原正式合同相左。例如,开发商逾期交房,原合同规定,开发商应每天支付购房者总房价0.05%的赔偿款,补充条款中被改成了“总房价的0.01%,且最高赔付额不超过总房价款的5%”;如果逾期超过90天交房,原合同规定,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退回本金以及利息并获赔房价10%的违约金,而在补充条款中则改为“双方同意不计赔实际损失”,只赔付房价款10%的违约金。 除此之外,最让赵馨感到无奈的是“学位”问题。原本学位房是最吸引赵馨的卖点,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赵馨发现合同中免除了相关责任,注明“教育设施不确定信息告知书”,强调“可能不对本社区招生”、教育局“可能随时对社区与教育设施的对应关系进行调整”。 此外,开发商还特别在合同中写道“出卖人针对买受人所购商品及其所在楼宇、项目所做的广告宣传资料仅供买受人购房时参考,均不视为要约之内容,甲方不因上述广告、宣传资料而承担任何义务”,赵馨看完又急又气,看房时销售的百般承诺如今都变成了一纸空文。 对于合同中的种种异议,售楼顾问以若合同修改要去房管局再次备案为由,拒绝了赵馨的修改提议。赵馨致电自己的律师朋友和有过买房经验的朋友,询问该如何处理,却被告知一手房市场普遍存在着霸王条款的问题。为了5万元定金,赵馨不得不签字画押,只能祈祷房子不要出现任何问题。 采访中,另一名购房者李志的遭遇更为“离奇”。交了3万元定金后,售楼人员告知他,选购房屋已经出售,需要重新挑选,而原本同价格的楼层、由边户换成里户(卫生间厨房没窗户),每平方米还要补缴80元的差价,此前缴纳的费用已经入库、无法退还。 “精心设置的陷阱如约而至。”李连源说,虚假宣传、扩大事实、移花接木、小题大做都是开发商惯用的销售手段,如销售人员往往会把“普通住宅”冠以“花园洋房”“湖景豪宅”等名头“拔高”品质。中介惯常的做法包括张冠李戴、欺上瞒下、隐瞒房龄、假买假卖等。最严重的是一些黑心中介会利用不良金融手段,让人陷入贷款连环套。 对此,他建议,年轻人根据自己的诉求买房,不要被天花乱坠的不实之词所动。在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契约精神、风险意识,更要量力而行。 (因涉及隐私,文中采访对象除李连源、冯婷外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