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盐亭县公安局退赃仪式在县公安局会议室举行,县公安局将诈骗案件中依法追回的现金20余万元退还给受害群众,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蒲定军参加退赃仪式并讲话。 2019年6月5日至6月1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明以需购买生猪为由,向6户生猪养殖户骗取生猪125头。6月16日晚,被害人李某某等人无法联系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同时李某明将被害人的微信全部删除,被害人才意识到被骗,遂向盐亭县公安局报案。 接警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指派刑警大队办理此案。经办案民警近三个月的摸排,发现犯罪嫌疑人已逃往贵州省贵阳市。我局民警立即前往贵阳,终于在9月30日上午,在贵阳市花溪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明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对骗取李某某等人125头生猪并屠宰销售,获利20余万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退赃现场,被诈骗的6名生猪养猪户到场领取了被诈骗的生猪款。 今年以来,盐亭县公安局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严打、严防、严治”多管齐下,先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云剑”追逃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追缴了一批被盗抢财物,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