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如发现网店经营者有知假卖假等涉及欺诈行为,可主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价款三倍的赔偿;当网络销售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可要求十倍赔偿 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怎么办?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官提示,在预包装食品包装上使用中文标签是《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要求。购买的进口预包装食品一定要有中文标签;要留意核辐射区域生产的商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并不以发生实际损害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