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适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或因违纪等受到行政以上处罚,则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体育)局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十二级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单位有岗位的情况下,可依次晋升。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82116635、61877389 监督电话: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点击下载>>> 2019年黄埔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练员职位表.xls 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2019年广东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原标题:2019年黄埔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练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