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19-058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曾小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的资格和条件进行逐项核对,认为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2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5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为年利息额;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