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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服装学院天津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0-18
摘要: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网站公布。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八)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自定。

六、调剂

调剂政策及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见我校通知。

八、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事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凭有关证明书面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为:艺术类8000元/年,工科、管理、经济类6000元/年。

(三)奖助政策:我校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7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等奖学金。

我校对全日制硕士生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并优先一志愿考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额度、名额由我校根据当年国家政策和招生情况确定并在校内公布。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我校全日制硕士生除国际商务学制为2年外,其它全日制专业的学制均为2.5年。

(六)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和芍药居校区。

(七)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1600 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

(八)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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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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