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全日制各研究方向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择优录取,具体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由北京市研招办负责生成。考生填写《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北京市研招办领取校验码。北京市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6.国防生或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院校,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我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0日 现场确认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现场提供在职证明,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考生须持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12月14日至23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介绍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4.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19年1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20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 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我校在拟录取阶段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