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查看PDF原文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天天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0 号)和 2014 年 6 月 18 日《关于易方达天 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549 号)进 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发生特定情况收取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因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达到一定程度而导致暂停申购,或者暂停赎回并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等,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5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 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56 七、基金的募集......57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5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59 十、基金的转换......67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73 十二、基金的投资......74 十三、基金的业绩......86 十四、基金的财产......88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89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93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5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8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99 二十、风险揭示......10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8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0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32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6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47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8 二十七、备查文件......149 I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