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足各领域各要素的“碎片化”军事法治,转向追求综合集成的“体系化”军事法治。针对军事法治建设碎片化,发展不平衡、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要求我们在更高层次上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出新的战略设计,统筹各方资源形成体系效应。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目标,而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这也明确了2035年法治军队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以此为指引,可参照法治政府建设路径,制定《法治军队建设实施纲要》,对法治军队建设的目标要求、阶段步骤、任务分工、具体举措、保障机制等,设计出清晰的一揽子路线图。同时,加强对依法治军的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资源,确保军事法治建设从规划拟制、决策参谋到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都有组织抓手。明确各级军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依法治军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配套相应的考核监督办法,同步构建一套融指引、评价和考核功能于一体的依法治军指标评估体系,在全军实现标准化评价和督查,以考促建、以督促建,确保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发展齐头并进、全面发力。 (作者:傅达林,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军队司法工作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