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关键是理顺各种关系,使政令执行渠道畅通,确保教育管理的有效性。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将大学从行政权力和市场权力中解放出来,以释放大学的学术潜能。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是高等教育的灵魂所在,具有原生性的力量。大学及其学者的学术自由需要借助国家权力来维护其正当性,重建大学与政府的边界。我国政府已经启动了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车轮,相关法律也已经确认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有责任将治理改革进行到底,所以,政府应该通过制度契约,建立规则或章程,理顺高校内外部权力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从而实现真正的大学治理。我们坚信,错误和弊病一旦得到纠正,大学的理想就会显示出其内在的巨大力量,奔向高等教育的“良法善治”。 走向秩序而自由的现代大学 治理现代化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制度变革,宏观上能有效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微观上能改善高校管理过程。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不是中国已有的现实,而是当代中国人共同期盼的理想状态。高等教育治理的中国之路是走向秩序与自由的现代大学。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变革需要信念体系的支撑,需要进行范式转换,由国家本位的权力配置范式向政府、市场和高校之间权力分享和共治范式的转化。我国高等教育的革新图治,有赖于教育行政的权责平衡和学术权力的制度保障,有赖于学术道德的文化建设和学术规范的制度建设。一是高校与政府之间的权责平衡。高等教育系统的权责平衡强调的是权力与责任的统一。高校与政府是教育行政关系的两个主体,两者的合作与协调,是教育行政发展的根本动力。教育行政机关和高校的权责对等,需要法律的确认,并形成一种显性政策。二是学术权力的保障与维护。学术权力的保障,不仅有赖于法律保障,而且还有赖于大学的制度革新。三是学术规范的制度建设。对于高等教育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的治理,可分为两个方面:学者自律和去官化意识的学术评审制度建设。学者自律属于学术道德层面,反映的是高校教师的内在修养;去官化意识的学术评审制度建设,则是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变革的关键环节,是高校与政府共同的任务。 展望未来,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改革既要保持国际视野,又要展开地方行动,并将两者有机结合,使得高等教育发展的国际化和本土化并行不悖。高等教育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复杂系统,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关键,并不完全取决于高等教育本身,而是取决于整个社会的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的改革。西方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经验有:继续保持大学的自主性、独立性的责任体制,同时加强和确立大学自由、自律和自立的机制和组织体制,实行大学自主与严格尽责相结合的管理原则。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为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变革的指导思想: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治理变革与社会文化相契合,同时要在法治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行政与公众参与、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等多种关系。我国高等教育需要形成新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模式,需要继续推进以体制为中心的治理变革,藉此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走向协同共治。(作者:左崇良,单位: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治理现代化视域中高等教育的分权与共治”(资助编号:2016M59059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2019-07-01]. [2]张应强.新中国大学制度建设的艰难选择[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12,33(6):25-35. [3]劳凯声.创新治理机制、尊重学术自由与高等学校改革[J].教育研究,2015,36(10):10-17. [4]郭锋.新中国高等教育管理实践五十年[J].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1999(5):9-12. [5]瞿振元.建设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治理体系 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J].中国高教研究,2014(1):1-4. [6]汪明义.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考[N].四川日报,2014-06-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