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6日讯(徐东阳 记者 包海多)近日,一男子在途经列车卧铺车厢过程中盗窃他人手机,绥化乘警支队民警巡线追踪,最终,规劝该男子归还了手机并被哈铁警方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 10月2日20时50分许,绥化乘警支队民警接到K7109次列车旅客张先生报案,称其在冲泡完方便面回到加4车厢卧铺时,发现自己放在中铺的手机不见了,本以为是忘在了什么地方,几番查找后也没有找到手机下落,遂向民警寻求帮助。 绥化乘警支队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调取了车厢内的监控视频。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日20时17分许,一男子在途经19号中铺过程中,见四下无人,便顺手将张先生放在中铺的手机拿走,随后男子匆忙离开现场。民警通过调取男子在车厢内的所有监控视频,确定男子体貌特征,身高1.65米左右,身着黑色夹克,蓝色裤子,短发且鬓角发量较少。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比对等工作,最终确定男子刘某春(46岁,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无业)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与该人户籍地派出所了解情况,证实该人长期在辖区内居住,并无前科劣迹。 10月15日,经工作与该人取得联系,刘某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违法事实。据刘某春自述,案发时他见19号中铺无人,一时见财起意就想将手机据为己有。 目前,刘某春因涉嫌盗窃已被哈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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