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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在线 普法教育公益大讲堂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5
摘要:引言 为积极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政法

为积极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政法大学与人民网发挥双方资源优势,面向社会联合开通“法大在线 普法教育公益大讲堂”,旨在更好的履行高校社会服务责任,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担当,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职业人士及党政领导干部等进行普法学习提供便利,助力国家法治建设。

本期“法大在线 普法教育公益大讲堂”以“中国民法典:多学科角度的透视”为主题,特别邀请不同学科和研究方向的法学专家对民法典的故事进行讲解,助益民法典的解读与实施。

第六讲课程由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主讲,题目为:商法视角解读民法典。欢迎收看!

法大在线 普法教育公益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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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中国民法典编纂采用了“民商合一”的模式,是一部具有商法品格的民法典。本课程从中国民法典五次编纂的历程为切入点,从历史和现实双重的维度解释我国为什么采取“民商合一”的模式,并从“人、物、债”三个方面解读了民法典中的商法概念和规则。

主要内容

导言:民法典编纂历程

一、我国民法典编纂为什么采用了民商合一的体例?

二、这是一部具有商法品格的民法典

(一)商法视角看民法典“人”(民事主体)编

民法典采取了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法人元分类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奠定了“商主体”的概念,但民法典并没有抛弃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概念;民法典首创“非法人组织”概念,主要指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商事组织,但“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不是一个成功的尝试;民法典合同编第27章设“合伙合同”意义重大,既解决了合同形态的商合伙的规范,也实质弥补了总则编“无权利能力社团”的概念的空白。

(二)商法视角看民法典“物权”编

民法典引入商事规则,例如之前物权法一直否定的“流质”和“流押”制度;民法典完善了动产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担保工具。同时,让与担保的缺失是民法典的一个遗憾。

(三)商法视角看民法典“合同”编

总体看这是一部商事合同编。总则部分的“债权让与”规则明显地从之前的民事性质转向商事性质;民法典具体规定的有名合同中,商事性质的合同占一定比例,如融资租赁合同、建筑承包合同、保理合同等,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了所有权保留的担保形式,为商事交易提供丰富的规则供给。

三、我国是否应当制定一部商法典?

课程中将民法典体现的商事品格与《德国商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等进行比较法分析,肯定了民法典的先进性,同时指出中国应当制定一部《商法典》。未来的《商法典》将是一部投资引擎法、一部反欺诈法、一部民企保护法,将提高中国社会经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免费在线及回放观看方式

1. 登录人民网人民维权专题,进入相关专题指引通知页面;

地址:

2.下载安装人民网–人民智云APP,进入“乐学习”频道,进入“普法教育公益大讲堂”专题,观看课程;

3. 关注法大继续教育微信平台,进入观看课程。

微信号:fdjxjycupl

观看方式:

关注并进入

“法大继续教育”微信公众号,

方式一:对话框回复:第六讲

方式二:在菜单“公益讲堂”中选取对应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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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登录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官网,进入专题页面,观看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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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专题讲座具体信息另行在人民网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公众号、法大继续教育公众号发布,通过推送链接跳转至上述指定渠道,手机号码注册后即可直接进入课程,无需单独安装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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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微信 【第20200610期】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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