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4144号 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林楚武因与被上诉人广州申高阀门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宝盛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4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林楚武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060元,减半收取为2530元,由林楚武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