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2177号 广州保税区天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志刚与被上诉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原审被告维多利(广州)建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天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炬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永盛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粤01民终21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260元,由上诉人赵志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